根據工作需要,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決定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用工方式
1、計劃招錄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8人,其中安保及審判執行輔助工作人員6人,駕駛員2人。詳見附件1《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2021年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2、所錄用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與南通金橋人力資源開發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派遣到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工作。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無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團結同志、作風正派,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道德條件、身體條件、工作能力。
5、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資格條件。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有過犯罪記錄、刑事處罰執行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4、直系親屬受到刑事處罰正在服刑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經錄用后,所聘人員與南通金橋人力資源開發服務有限公司直接簽訂《勞動合同書》,具體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南通市開發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五、報名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和方式。報名時間:2021年8月23日-8月26日。
2、報名方式:考慮防疫需要,采用網上郵遞報名資料方式,郵箱:ntkfqfy@163.com。
(二)報名材料
1、如實填寫《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報名表》(附件2),貼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電子彩照1張;
2、提供個人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由報名人員自行從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疫情防控考生情況登記表》《考生健康申報及承諾書》(附件3)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如駕駛證、駕駛證扣分記錄、黨員證明、部隊退伍人員證明、榮譽證書、相關資格證書等;
3、以上材料報名時需要提供原件的PDF掃描件。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根據用人單位通知提供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招錄考試。
4、報名者對自己報名表上填寫的內容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承諾如任何一項情況失實,招聘單位有權即刻取消報名者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相關后果由報名者本人承擔。
5、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六、考試
符合招聘條件的報名人員需參加筆試(筆試內容:時事政治、基本法律常識,安全知識等,不指定參考用書)。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根據筆試成績,確定不高于相應崗位3倍的人員進入面試。參加面試人員在職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報名駕駛員的另需參加駕駛技能考試,駕駛技能考試實行路考方式。
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筆試成績占比40%,面試成績占比60%。報名駕駛員的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筆試成績占比30%,駕駛技能考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比30%。
七、體檢考察
按照總成績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及考察人選。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用。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八、公示錄用
1、根據考試、適崗面談、體檢及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予公示。
2、公示期屆滿,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公示結果無異議的,辦理錄用手續。擬錄用人員原簽訂勞動合同的,由本人按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的,概由本人負責處理。
3、在體檢、考察、擬錄用公示和錄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時,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遞補:
(1)自動放棄的;
(2)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3)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5)03崗和04崗間,某一崗位出現空缺時,崗位間可相應調劑;
(6)其他導致招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九、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招聘程序,嚴肅考風考紀,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13-85986210。
十、疫情防控要求
1、應聘人員報名時應通過江蘇政務服務APP實名申領“蘇康碼”,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務院客戶端實名申領“防疫行政卡”,報名時需要上傳當天本人的“蘇康碼”和“防疫行程卡”,“蘇康碼”和“防疫行程卡”均為“綠碼”的考生方可報名。報名后持續關注 “蘇康碼”和“防役行程卡”狀態并保持通訊暢通,“蘇康碼”和“防疫行程卡”如轉為”“紅碼”或“黃碼”的應聘人員應立即向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報告。
2、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考試前14天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國(境)外旅居史以及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還應提供本人72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如不能提供證明者,將失去報名資格,不能參加考試。
3、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填寫《疫情防控考生情況登記表》《考生健康申報及承諾書》(詳見附件3)。
4、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各環節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不服從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試資格。
5、應聘人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513-85986213
本公告解釋權歸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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